1. 违法行为加处罚款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当行政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的罚款义务时,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快履行罚款义务。2. 具体的强制执行程序如下:行政机关应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告知其加处罚款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等。经催告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方式,如划拨当事人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等。3. 但行政机关在强制执行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要事先进行催告,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陈述申辩权。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除非情况紧急。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总之,违法行为加处罚款在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能够强制执行,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得以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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