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有贷款的情况较为复杂,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来看:1. 若仅一方出资且登记在其名下:房屋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补偿数额一般根据共同还贷金额、房屋增值幅度等因素综合计算。2. 若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 若双方共同出资:不论登记在谁名下,房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等因素。4. 若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5. 若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根据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总之,婚前购房有贷款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综合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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