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 管辖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被告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2. 诉讼程序:首先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审理包括调解和判决两个阶段。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若调解成功,会出具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则依法判决。3. 证据准备:需准备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庭暴力证据、出轨证据等。同时,涉及财产分割的,要准备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银行流水等;涉及子女抚养的,要提供子女的相关情况及自己抚养优势的证据。4. 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但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进行判决。要明确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5. 子女抚养:需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可协商或由法院判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