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拿结婚证不存在“离婚”一说,因为没有结婚证意味着双方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1. 若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下,双方想分开,需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关系,由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2. 若在上述时间之后,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按同居关系处理。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能证明属于各自的财产归各自,不能证明的按共有财产处理,一般按等分原则处理。3. 涉及子女抚养问题,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双方协商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利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4. 对于同居期间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双方共同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由个人承担。5. 双方可自行协商分开事宜,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即可。若协商不成,财产、子女抚养等争议较大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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