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个人债务是否能追及房屋,需分情况来看:1. 若房屋为债务人个人财产:如果该房屋是债务人在离婚前就已取得的个人财产,且登记在其名下,债权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申请查封、拍卖该房屋来实现债权。比如,债务人以个人名义购买房产,离婚时约定归其所有,之后因个人债务无法偿还,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经判决后执行该房屋。2. 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登记在债务人名下:虽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登记在债务人一方名下,债权人可以主张该房屋是债务人与配偶的共同财产,要求对房屋进行析产,确定债务人份额后,执行其份额用于偿债。例如,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因个人债务纠纷,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析产分割房屋。3. 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债权人不能直接执行该房屋整体。但可以申请对房屋中属于债务人的份额进行执行。法院会根据房屋具体情况及夫妻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确定债务人在房屋中的份额,然后进行相应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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