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可按以下方式处理:1. 确认赠与行为的效力: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赠与他人,赠与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2. 受赠人情况:若受赠人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对价:构成善意取得,此时配偶方可能无法直接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但可要求擅自赠与的一方赔偿损失。若受赠人明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未支付对价:配偶方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3. 法律救济途径:配偶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若财产已无法返还,可要求擅自赠与的一方给予相应的赔偿,赔偿数额以赠与财产的价值为限。4. 注意事项: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赠与财产的凭证、双方关于财产处理的约定等。尽快采取法律行动,避免超过诉讼时效。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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