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郑小红的执业风采郑小红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13301201211840568的执业证号,服务地区为杭州,联系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新城新业路228号来福士T2办公楼7层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她有着长达14年的执业年限,丰富的法律经验让她在众多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复杂离婚房产分割案一审判决引争议彭XX(女)与汪XX(男)的离婚纠纷案件,重点在于房产分割。彭XX大学毕业后到汪XX单位实习而相识,汪XX为离异男士,用甜言蜜语俘获彭XX芳心,彭XX曾怀孕后因未毕业未留下孩子。汪XX为表心意献血并冲破彭父母反对与彭XX结婚。婚后彭XX再次怀孕,汪XX却在其孕期及孩子出生后态度转变,彭父母发现汪XX疑似有婚外情,彭XX遂起诉离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妇购买一套价值275万的房产(离婚时市场价值430万),首付由彭父亲支付120万,汪XX后将其婚前房产出卖所得款240万转给彭父亲。一审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将汪支付的首付120万认定为其婚前个人财产,还将首付增值部分列为其个人财产进行分割,彭XX仅得70万余,此判决引发彭XX不满。二审改判:经验律师力挽狂澜彭XX委托郑小红律师上诉。郑律师认为,涉案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首付款是彭父亲出卖房产所得支付,汪XX还款给彭父亲的行为是另一种法律关系。婚姻关系涉及身份关系,不能纯商业化操作,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要求发回重审。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汪XX将婚前个人房产出售用于购买婚后共同房产,不能改变该房产共有性质,一审分割未体现夫妻共同财产基本原则和精神。最终,二审法院根据双方协商的房产市场价值、剩余按揭贷款数额,兼顾双方贡献大小、孩子抚养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改判彭XX获得135万。案件启示与律师建议此案件中,二审法院裁判考虑夫妻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虽此原则法律未明确规定,但审判实践会体现。购置婚后房产时,法院并非一刀切均等分割,而是考量双方贡献。在办理婚姻案件时,考虑贡献大小是重要因素,尤其代理出资少的一方(通常是女方),需着重陈述该方从其他方面对家庭的贡献,如照顾孩子、操持家务等。这就凸显了经验丰富律师的重要性,郑小红律师14年的执业经验在处理此类复杂案件时发挥了关键作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合理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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