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拆迁分配给子女的房屋,其产权归属通常应以相关拆迁安置协议的约定为准。如果协议明确该房屋是分配给子女个人的,那么房屋归子女所有,户主不能擅自主张归自己。2.从法律角度来看:若拆迁安置协议体现了对子女的安置补偿,这构成了子女对房屋取得所有权的依据。比如,拆迁时考虑到子女的居住需求、人口因素等而分配房屋给子女,子女基于此获得房屋权益。3.若户主未经子女同意擅自占有:子女有权要求户主返还房屋,通过协商、调解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解决。法院一般会依据拆迁安置协议等证据,判定房屋归子女所有,并要求户主腾退。4.特殊情况:如果子女同意将房屋登记在户主名下等有特别约定的情况,需依据具体约定来确定房屋归属。但这种约定需有明确的书面等形式,且符合法律规定。总之,拆迁分配给子女的房屋原则上归子女所有,户主不能随意据为己有,子女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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