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让探视孩子,可按以下方式解决:1. 双方协商:首先尝试与对方心平气和地沟通,明确探视孩子是自己的合法权利,对孩子的成长也至关重要,争取达成一致的探视安排。2. 寻求调解:若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如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制定合理的探视方案。3. 提起诉讼:若调解也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探视的方式、时间等,如判决每月探视几次、探视时长等。若一方拒不执行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探视权的实现,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对阻碍探视的一方进行罚款、拘留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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