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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张礼美律师成功调解离婚纠纷案

2026.03.12婚姻家庭7人浏览

经验丰富、专注家事的张礼美律师
张礼美律师自2002年投身律师行业,至今已执业二十四年,拥有本科的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他是北京尚公(成都)律所合伙人律师、综合业务部负责人,执业机构为北京尚公(成都)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四川成都。张律师获得过心理咨询师证书,还多次获得北京市尚公总所及尚公成都分所的表彰,荣获“团队贡献奖”。执业初期,他在民商事、公司法务以及刑事领域积累经验,中后期聚焦婚姻家事领域,组建了自己的法律服务团队,已成功办理数百起相关案件。

一起复杂离婚纠纷案的概况
本案是一起离婚纠纷,原告(男,1955年生)与被告(女,1965年生)感情破裂,原告向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核心争议焦点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法院于2025年2月10日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原被告双方的核心诉求
原告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分割位于郫都区的房产(别墅)和位于成都市区价值超1200万元的商铺所有权,同意用自己名下价值5万元的车辆所有权换取被告对上述房产归属的同意。被告方则希望保住别墅和商铺不被分割或双方均放弃所有权赠与女儿,因其认为商铺系被告父母20年前出资赠与,购买别墅的资金大部分也是被告父母赠与的,但无证据证明。同时,被告方主张崇州市的房产和自己名下车辆的所有权,还可能要求获得原告名下的车辆作为财产分割的补偿。

努力调解达成理想结果
经过律师团队的多方努力,开庭当日,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准予双方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郫都区房产归原告所有,崇州市房产归被告所有;被告名下车辆归被告所有,原告名下车辆也归被告所有;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及债权债务归各自所有和承担。双方须于2025年5月20日前相互配合完成上述房产和车辆的产权、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共计7050元,由被告承担。此外,调解笔录载明别墅和商铺的所有权归双方的女儿所有,由被告代管,完全达到了被告的诉求和愿望。

案件的典型意义与法律依据
此案件体现了多方面的典型意义。一是高效化解家事纠纷,律师团队庭前充分收集证据资料和协调,最终通过法院调解结案,避免了庭审对抗和证据不足的风险,节约司法资源,也有利于双方关系平和终结。二是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调解协议是“自愿达成”,体现了《民法典》关于离婚和财产分割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原则。三是有明确的执行保障,调解书末尾明确了逾期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增强了调解文书的执行力。主要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关于离婚调解的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关于调解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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