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律师,拥有十四年婚姻家事领域的一线执业经验,现任河南首航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是第十届全国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多年来,她带领团队处理了近千起婚家案件,在业内颇具口碑。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她办理的案例7。母亲的煎熬与困境张女士(化名)在2024年迎来了女儿的降生,然而婚姻却迅速出现裂痕。2025年初,她回娘家生活时,公婆坚决不让她带走刚满一岁的女儿。此后,张女士(化名)便陷入了无尽的痛苦挣扎之中。她每次想要见女儿,都要与婆家进行艰难的商量,还常常遭到拒绝,更别提将孩子带回家中照顾。女儿正处于最需要母亲陪伴的成长阶段,可张女士(化名)却连基本的照顾都无法给予。张女士(化名)曾试图通过起诉离婚来要回孩子,但男方在法庭上坚称“感情没破裂”,法院第一次并未判决离婚。更糟糕的是,判决之后,婆家几乎完全拒绝她见孩子。张女士(化名)心急如焚,她深知女儿由年迈且不识字的爷爷奶奶照顾,无法得到良好的教育和互动。而且时间紧迫,如果等半年后再次起诉离婚,那时女儿就满两岁了,长期与爸爸家生活在一起,法院很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男方,一旦失去抚养权,离婚后她想见孩子将会更加困难。此外,这个案子在实际操作中面临诸多难关。程序上,她之前申请过保护令并提出要孩子,现在再次起诉,法院起初认为是“同一件事说两遍”,可能不予受理。“藏孩子”的情况在法律上难以认定,因为孩子在公婆家,地址已知,法院通常认为只有将孩子藏到完全找不到的地方才算是“藏匿”。当地法院还没有在夫妻未离婚的情况下,判决孩子暂时由一方抚养的先例,这需要极大的说服力去突破惯性。同时,孩子爷爷奶奶情绪激动,有过激烈言行,法院会担心即使判决后,对方不执行该如何处理。不走寻常路的维权策略面对常规离婚诉讼耗时过长的问题,李丽律师决定另辟蹊径,不起诉离婚,而是直接起诉要求确定“现在孩子该由谁照顾”。首先,争取法院受理案件是关键的第一步。法院最初认为这是“重复起诉”,李丽律师耐心地向法官解释,上次申请保护是为了不让对方侵害女方的监护权,而这次是要明确孩子的抚养人,二者完全不同。同时,她还提供了最高法的相关意见,最终使案件得以进入审理阶段。其次,充分准备证据来证明孩子需要母亲的照顾。他们向法庭说明,妈妈年轻有精力,能够给孩子读绘本、做游戏,关注孩子的成长;而爷爷奶奶年纪大且不识字,只能保证孩子的基本温饱,无法给予孩子早期的教育和互动。并且,妈妈多次想探望孩子都被拒绝,这对孩子的情感发育极为不利。李丽律师向法官强调,让孩子回到妈妈身边,才是对孩子最好的选择。最后,在审限届满前一周,张女士(化名)反馈法院要驳回其诉请,李丽律师高度重视,立即与法庭紧急沟通,并针对法庭的顾虑有针对性地提交了书面意见以及多份判决书供其参考。圆满结局与深远意义最终,法院支持了他们的请求,判决孩子满两周岁前由张女士(化名)直接抚养。这一判决让女儿回到了妈妈的怀抱,结束了母女长时间分离的痛苦局面。更重要的是,为张女士(化名)在接下来的离婚官司中争取最终抚养权赢得了关键时间,因为孩子已经在妈妈身边生活了一段时间,这在法律上对争取抚养权非常有利。同时,这个案例也创造了一个先例,让法院认识到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不必等到离婚。李丽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不懈的努力,帮助张女士(化名)在这场艰难的官司中取得了胜利,不仅守护了孩子的成长,也为众多面临类似困境的父母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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