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比如夫妻一方在工作中获得的月薪、奖金等。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像夫妻共同经营企业所得利润,或投资股票、基金等获得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例如一方著作权获得的版税收入等。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比如继承房产,若未明确只给一方,就属于共同财产。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6.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大件财产。7. 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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