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时男方不同意将两个孩子给女方,女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协商沟通:首先尝试与男方再次深入沟通,了解他不同意的原因,看能否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比如轮流抚养、共同抚养等,以保障孩子能在父母双方的关爱下成长。2. 提供有利证据:收集自身具备抚养优势的证据,如稳定的收入来源、良好的居住环境、充足的陪伴时间等,以证明自己能够为孩子提供更适宜的生活和成长条件。3. 法律途径: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抚养权;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4. 争取探视权:即便抚养权不归女方,女方也有权争取合理的探视权,以维护与孩子的情感联系。5. 遵守判决:无论最终判决结果如何,双方都应遵守判决,共同为孩子创造健康成长的环境,不得因个人情绪影响孩子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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