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存在以下区别:1. 适用对象:刑事拘留适用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拘留适用于妨害诉讼秩序的人,如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等。2. 决定主体: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决定。3. 期限: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超过37日。司法拘留期限为15日以下。4. 法律性质:刑事拘留是一种预防性措施,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司法拘留是对妨害诉讼行为的制裁,属于诉讼强制措施。5. 与判决的关系: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无关,不存在折抵问题。总之,两者在适用对象、决定主体、期限、法律性质及与判决关系等方面都有明显不同。准确区分有助于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两种拘留措施,保障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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