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离婚是可以分财产的。具体如下:1.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等。2. 分割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分割权利。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比如在抚养孩子、照顾家庭付出较多的一方,可适当多分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分割财产时应考虑财产的实际用途,尽量不损害其经济价值。3. 分割方式:双方协商分割,夫妻可自行协商如何分配共同财产,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会审查财产来源、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方案。4. 特殊情况: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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