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作质押物的东西有以下几类:1. 动产:常见的如各类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比如企业将生产线上的机器设备质押给银行,以获取贷款。2. 权利: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例如,某人持有一张未到期的汇票,可以将其质押给他人来担保债务履行。3.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将其股份质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可依法将其股权质押。4. 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比如企业将其拥有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给债权人,以保障债务的偿还。需注意,质押物应当是法律允许转让且便于交付或登记的财产或权利。在设立质押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如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并办理相关的交付或登记手续,以确保质押行为的合法有效,保障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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