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遵循以下原则:1.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首先要明确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 协商分配: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财产如何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离婚协议。协议中需明确各项财产的归属。3. 法院判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对于抚养孩子的一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对家庭付出较多的一方,也会予以考虑。4. 特殊情况处理: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之,离婚财产分配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平合理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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