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2. 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审结期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在审结期限内会尽快作出并送达判决书。3.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审结后会及时出具判决书。4. 刑事案件的审结期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5. 行政案件的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总之,法院结案后多久能拿到判决文书,取决于案件适用的程序以及具体情况,不同类型案件有相应的法定审结和文书送达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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