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买房,财产归属有以下几种情况:1. 明确约定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若父母明确表示该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那么该房产属于受赠子女的个人财产。比如父母与子女签订书面协议,写明出资是给子女个人买房,房产就归这一方所有。2.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这种情况下,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即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例如父母出资买房,未作任何约定,那么婚后购买的房产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3.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属于该子女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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