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过错起诉离婚时,无过错方通常可以要求赔偿。1.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2. 赔偿范围: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因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财产损失等实际损害;精神损害赔偿则是考虑过错行为对无过错方精神上的伤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具体数额。3. 提出时间: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4. 举证责任:无过错方需对过错方存在上述过错行为承担举证责任,比如提供相关的证人证言、视听资料、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来证明过错行为的存在。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