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监护与遗赠扶养协议存在以下区别:1. 主体不同:意定监护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他人签订监护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遗赠扶养协议是自然人与扶养人签订,扶养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组织。2. 目的不同:意定监护主要是为了保障被监护人在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有人照顾和管理其人身、财产等事务;遗赠扶养协议目的在于保障遗赠人的生养死葬,同时扶养人获得遗赠财产。3. 权利义务不同:意定监护中监护人主要履行照顾监护职责;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要对遗赠人尽生养死葬义务,遗赠人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4. 生效时间不同:意定监护自协议签订并在被监护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生效;遗赠扶养协议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生效。5. 解除条件不同:意定监护可基于法定情形如监护人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等解除,也可经协商一致解除;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或遗赠人擅自处分协议中约定遗赠的财产等可导致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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