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归属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1. 婚前购买: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以个人财产还贷,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 婚后购买: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共有。3. 特殊情况: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总之,离婚房产归属要综合购房时间、资金来源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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