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越来越想离婚,可参考以下步骤:1. 沟通协商:首先尝试与配偶坦诚交流,表达你的想法和感受,看双方能否就离婚相关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若能协商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书,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2. 准备材料:协议离婚需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3. 申请登记: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4.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5. 审查发证: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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