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唐国斌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专业,拥有良好的法律功底和素养,还有企业行政人事管理经验。他是广东小满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担任律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以及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执业以来,他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及民商事诉讼案件,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各类案件。收费合理,服务热情,能为客户提供有效解决方案和专业意见。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一:子女意愿主导判决结果案情简介:陈女士(化名)与卢先生(化名)于2008年结婚,育有一女一子。2023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子女由卢先生直接抚养,陈女士支付抚养费。2024年5月起子女跟随陈女士生活。陈女士认为卢先生抚养期间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起诉变更抚养权,要求卢先生支付抚养费。卢先生抗辩称自己能提供良好抚养条件,陈女士曾未按时支付抚养费且存在挑拨子女关系情况。办案经过:2024年11月5日,法院立案审理。庭审中双方提交多项证据,法院征求子女意见,子女表示愿意跟随陈女士生活。审判结果:法院认为卢先生宣泄负面情绪影响子女,子女已满八周岁且愿随陈女士生活,陈女士有抚养能力,支持变更抚养权。酌定卢先生每月支付每个子女1000元抚养费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驳回陈女士其他诉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陈女士承担。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典型案例二:二审维持原判保障子女权益案情简介:原告陈某(化名)与被告陆某(化名)离婚后,子女起初随陆某生活,2024年5月起跟随陈某生活。陈某起诉变更抚养权,要求陆某支付抚养费。陆某辩称陈某不利于子女成长,子女跟随陈某并非真实意愿。陈某反驳称陆某与子女关系紧张,自己有抚养能力,子女意愿真实。办案经过:一审阶段,法院征求子女意见,子女表示愿意跟随陈某生活。陆某不服上诉,二审期间陈某提交新证据,法院采纳并确认一审事实。审判结果:一审判决变更抚养权,陆某支付抚养费,驳回陈某其他诉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陈某承担。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陆某承担。法院还释明陆某可合理探望子女,若情况变化可另行起诉。唐国斌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保障了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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