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是合理的,具体如下:1. 意思自治原则:夫妻双方作为房产共有人,有权基于自愿协商,对房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只要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2. 书面形式要求:为避免日后纠纷,此类约定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3. 房产过户:约定归子女所有后,若要发生物权变动效力,需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4. 不可撤销情形:一般情况下,约定生效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一方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法律程序申请撤销该约定。5. 对子女权益保护:这一约定有助于保障子女未来的财产权益,为其提供稳定的财产基础。6. 其他考虑因素:比如要考虑子女的年龄、是否具备独立管理财产的能力等。若子女未成年,房产可能需由监护人代为管理,要遵循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原则。 总之,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在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的前提下是合理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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