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这里的“合理期限”通常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一般会考虑租赁房屋的用途、当地租赁市场习惯等因素。但在实践中,如果合同有明确约定,比如约定承租人拖欠租金超过一定天数(如15天),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分点如下:1.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付或迟延付租金,出租人可要求在合理期限内支付。2.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出租人可解除合同。3. 合同有明确约定拖欠租金天数等解除情形的,依合同约定。4. 合理期限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依具体情况判定,考虑房屋用途、当地租赁习惯等。所以,多久不给房租能解除合同没有固定统一标准,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若想解除合同,出租人最好先书面通知承租人支付租金及合理期限,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后续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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