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保管合同与无偿保管合同主要有以下区别:1. 保管人的注意义务程度:在有偿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因为保管人收取了费用,基于等价有偿原则,需要更谨慎地保管保管物,对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较重的赔偿责任。无偿保管合同中,保管人一般仅承担与保管自己物品同样的注意义务,注意义务相对较低。只有在保管人存在重大过失时,才对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2. 是否需要支付保管费用:有偿保管合同中,寄存人需要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用。无偿保管合同中,寄存人无需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用。3. 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偿保管合同为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无偿保管合同一般为单务合同,仅保管人负有保管义务,寄存人不负对待给付义务,合同自保管人承诺保管时成立。4. 保管物的风险负担:有偿保管合同中,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风险主要由保管人承担。无偿保管合同中,保管物在保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风险相对由寄存人承担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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