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一方经常对另一方进行殴打、捆绑等暴力行为,或者对家庭成员有长期的虐待、遗弃行为。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一方存在此类严重不良嗜好,且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双方因感情问题而分开居住,且持续时间达到两年。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包括一些特殊情况,如一方患有严重疾病隐瞒对方,严重影响夫妻生活等。当出现上述情形时,夫妻双方都可作为认定感情破裂的依据,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会综合考量这些因素,判断是否准予离婚。若一方想以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需提供相应证据来证明存在上述情形,以便在法律程序中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