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法院一般会这样处理:1. 首先确定房屋归属:如果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房屋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那么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登记一方,但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 若房屋是夫妻在婚后共同购买,共同偿还房贷: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分割。比如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3. 关于房贷的承担:若房屋归一方所有,未还清的房贷自然由该方继续承担。若房屋被分割,房贷也会相应按比例分担,由取得房屋份额的一方承担其对应份额的房贷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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