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1.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租赁的房屋因地震等原因严重损坏无法正常居住使用,承租人可解除合同。2.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即使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也有权解除合同。例如租赁的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危及承租人生命安全。3. 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例如未约定租赁期限,双方口头约定租赁关系,承租人可随时提出解除。4. 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导致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租赁物,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5.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因意外事件租赁物受损等情况。6. 租赁物存在质量瑕疵,出租人不维修,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维修义务: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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