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执行是有时间限制的。1.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2. 如果在执行过程中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期限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3. 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4. 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出现不可抗力等导致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所以,在二次执行时要注意时间限制,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行使权利,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能通过执行程序得以实现。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