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没有立遗嘱人签字一般不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签字是遗嘱生效的重要形式要件。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自签名,以表明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代书遗嘱等其他形式遗嘱,也需要遗嘱人签名确认。缺少立遗嘱人签字,无法确定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真实意愿,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2004~2026年,27W+ 专业律师在华律网
解决了 5,000W+ 个问题
今日咨询:4,130 条,律师解答:11,164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