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公司法》第二十四条)2.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3.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章程需载明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事项。(《公司法》第二十五条)4.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名称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可不设)、监事会(可不设)等。(《公司法》第二十三条)5. 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法》第十条)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