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商解决:公司可与股东协商,由公司或其他股东回购该股东的股权,支付合理对价。比如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2. 依法除名:若股东严重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可通过法定程序将其除名。但需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且要有充分证据证明该股东符合除名情形。3. 司法途径: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该股东退出公司。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