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立遗嘱要使其有效,需注意以下几点:1. 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即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2. 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无效。3. 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否则相关部分无效。4. 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不能处分他人财产。5. 遗嘱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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