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前房产的处理方式如下:1. 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2. 若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 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4. 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总之,婚前房产的处理关键在于房产的购买情况、出资情况以及产权登记情况等,需根据具体情形依法依规确定归属及是否需要补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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