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调解协议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反悔。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核心分析若以离婚为条件达成的调解协议,在离婚未成就时,一方反悔,协议未生效。已登记离婚后,关于财产及债务处理条款有约束力,履行中纠纷可诉。关键在于是否已完成离婚登记,以及协议是否以离婚为前提。实务建议若未办理离婚登记,一方想反悔,及时向法院表明态度。已登记离婚,对协议条款反悔,可收集相关证据证明签订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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