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核心分析公司章程规定事项出现导致解散是基于公司设立时股东的约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体现股东意志。合并分立属于公司结构调整需要解散。被吊销执照等是因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强制解散。法院判决解散是为保护股东利益,解决公司僵局。实务建议若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形,股东应及时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就解散事宜进行表决并形成有效决议。决议需符合法定程序和表决权要求。若涉及法院判决解散,持有相应表决权的股东应准备充分证据证明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等情况,按民事诉讼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成立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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