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婚后父母赠送给子女的房子,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核心分析若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子女一方,比如签订赠与协议写明只给子女个人,那么该房产属于子女个人财产。这体现了对父母意愿的尊重,明确了财产归属。若没有明确约定,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基于婚后财产的一般属性及公平原则。实务建议若父母想明确赠与子女个人,一定要签订书面赠与协议,注明赠与对象。保留好出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若发生纠纷,对于是否有明确约定存在争议时,主张房产为个人财产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父母的赠与是指向自己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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