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总公司有权决定注销分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该条可知,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总公司对其有管理和处置的权利,包括决定注销。核心分析权利义务总公司作为分公司的设立主体,有决定其存续或终止的权利。分公司需服从总公司的管理决策。关键构成要件总公司作出注销分公司的决议即可。决议需符合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如经股东会等相应会议表决通过。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总公司应留存好作出注销分公司决议的相关文件,如会议记录决议书等。办理流程首先成立清算组,对分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然后到分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提交注销申请书清算报告等材料;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分公司即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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