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男方有权利看望孩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基于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孩子的亲情联系。权利义务男方有探望权,女方有协助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以不影响子女身心健康为前提。实务建议双方先自行协商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可签订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收集对方阻碍探望的证据,如对方拒绝男方探望限制探望时间地点等相关证据。按照法院的要求和程序参与诉讼,等待法院判决。判决生效后,按照判决内容行使探望权,若对方仍不配合,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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