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定金具有担保性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在法律上不具有担保性质,一般视为预付款,若合同没有履行,收受订金一方应退还订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核心分析定金交付定金是一种合同担保方式,目的在于确保合同的履行。双方形成定金合同关系,关键在于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订金更多体现为预付款性质,对合同履行不具有担保功能,其退还依据合同未履行的具体情况。实务建议若交付的是定金,要保留好交付定金的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据等。若对方违约不退还定金,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需提供合同及交付定金的证据。若交付的是订金,合同未履行时,可直接与收受方沟通要求退还,若对方拒绝,可收集合同及交付订金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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