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可以随意撤销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核心分析对于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比如向慈善机构捐赠用于救灾物资资助贫困地区教育等,赠与人承担着社会责任,一旦承诺不能随意撤销,以保障受赠人能切实获得赠与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因经过公证,具有更强的证明力和严肃性,体现了赠与人的明确意愿,所以也不能随意撤销。实务建议若涉及此类赠与合同,应妥善保管好相关的合同文本公证文书等证据。若赠与人违反规定随意撤销,受赠人可以先尝试与赠与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赠与人继续履行赠与合同,诉讼时需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赠与合同的性质及赠与人的撤销行为违法。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