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结婚证遗失不影响办理离婚。可先补办结婚证或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再进行离婚手续办理。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核心分析首先,结婚证是婚姻关系的证明文件,但并非离婚的绝对必要条件。其次,当事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可作为证明身份及婚姻关系存在的辅助材料。关键在于婚姻登记机关能通过档案查证婚姻关系真实性。实务建议1. 准备户口簿身份证。2. 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或开具婚姻关系证明。3. 若选择协议离婚,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选择诉讼离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由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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