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在有责和无责情况下赔偿限额不同。机动车负次责时,交强险赔偿如下:1.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有责时为18万元,无责时为1.8万元。用于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有责时为1.8万元,无责时为1800元。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3.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有责时为2000元,无责时为100元。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赔偿时,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付。比如造成对方死亡伤残损失20万元,交强险有责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超出部分由事故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担。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同理。需注意,交强险赔偿遵循先分项后累加原则,各分项限额单独计算,超出部分再由商业险或责任人按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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