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可以签订合同。具体如下:1. 主体资格: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有营业执照,能以自己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具备签订合同的能力。2. 合同效力:依法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就有效。3. 责任承担:分公司以其管理的财产承担合同责任。若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承担,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因为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兜底义务。4. 签订流程:双方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后,分公司可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总公司同样需按内部流程审批、签字等,确保合同签订符合公司规定。5. 注意事项:签订合同前,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尤其涉及分公司经营范围外业务时,需特别注明。同时,要注意合同履行中的沟通协调,确保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信息畅通,以便顺利履行合同。 总之,总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可行的,但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内部流程,保障合同顺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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