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李明轩律师:专业法律服务为您排忧解难在四平,当人们面临法律问题时,常常渴望能有一位值得信赖的律师为其提供专业的帮助。而李明轩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在当地备受瞩目的法律专业人士。李明轩律师是吉林吉华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年限已有3年,执业证号为1220**********371。他一直专注于解决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领域案件,凭借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在刑事辩护领域,李明轩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比如在寻衅滋事罪刑事辩护案中,被告人A(年轻男性)被控在公共场所参与聚众殴斗事件,随意殴打两名被害人致其轻微伤,公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李明轩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核实案情,确定辩护方向。他深知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无罪辩护难以成功,于是果断转向罪轻辩护和化解矛盾。他积极促成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多次与被害人及家属沟通协商赔偿事宜,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并获得谅解书。在庭审中,他重点强调被告人的自首、认罪认罚、赔偿并获得谅解以及初犯、偶犯等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并精准提出量刑建议。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主要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A有期徒刑七个月,考虑到已羁押期限,判决生效后不久即可刑满释放。此案充分体现了李明轩律师务实精准的辩护策略、突出的沟通协调能力、对法律程序的准确把握以及注重办案社会效果的特点。在诈骗罪刑事辩护案中,李明轩律师同样表现出色。被告人A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公诉机关指控其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二手手机销售信息,收款不发货骗取7名被害人共计23500元。A到案后虽认罪认罚,但对其中一名被害人B的7800元转账性质提出异议,主张系借款而非诈骗。李明轩律师全面细致阅卷,精准发现争议焦点,注意到该笔款项缺乏客观证据印证,不符合诈骗犯罪特征。在庭审中,他重点聚焦证据不足问题,主张该笔指控不成立。同时,对于无争议的其余6起诈骗事实,他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争取整体从轻情节,协助被告人及其家属退赃退赔。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指控诈骗被害人B的7800元事实证据不足,不予认定,成功将指控的诈骗总金额核减至15700元,减幅达33%,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A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此案彰显了李明轩律师精细化辩护、精准把握证明标准、策略灵活务实以及注重实际效果的工作亮点。李明轩律师始终秉承着“敬业、勤勉、高效”的服务理念,立志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四平这片土地上,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还是民间借贷等案件,他都全力以赴,力求为每一位委托人争取最好的结果。他就像一位法律的守护者,在四平的法律舞台上,为人们带来公正与希望,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需要帮助的角落。相信在未来,李明轩律师将继续在法律领域发光发热,为更多的人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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