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纠纷进行居中裁决的程序。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一般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一裁终局情形下,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存在法定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所以,劳动仲裁后应按法律规定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而非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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