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在五日内通知被执行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在通知被执行人时,人民法院会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告知其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事项、执行依据以及被执行人依法应履行的义务等内容。这是为了确保被执行人知晓执行程序已启动,促使其积极履行义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同时,这也是执行程序规范、有序推进的重要环节,保障整个司法执行活动的公正性与严肃性。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