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会产生多方面后果。合同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对于承租人而言,需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时间返还租赁房屋。若未及时返还,可能需承担逾期占有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已支付的租金,若租赁期限未届满,多付部分可要求出租人返还。对出租人来说,收回房屋后,有权自行决定后续处置方式,如再次出租等。若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房屋造成损坏,即使合同解除,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以恢复原状。在押金方面,若合同约定了押金退还条件,解除合同时符合条件的,出租人应退还押金。从合同履行角度,双方无需再履行原租赁合同中尚未履行的部分。但如果一方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如承租人提前解约导致出租人短期内难以找到新租户而产生损失,有过错的一方需承担赔偿责任。总之,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会引发一系列围绕房屋、租金、押金及损失赔偿等方面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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